1、 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规范是否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 设计采用的室外气象参数等基础资料是否正确可靠。
3、 设计采用的室内设计标准是否满足相应规范和使用要求。
4、 建筑热工计算 :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单宿、托幼、旅馆、医院病房等)的围护结构应满足标准(居住建筑部分)的国家和地方节能标准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设计说明:
1、是否有明确的设计依据。
2、是否有室内外设计参数,设计标准的说明。
3、是否有采暖、空调、冷热源及其参数的说明。
4、是否有采暖、空调总冷热负荷的说明及详细计算书。
5、是否有采暖系统形式,住宅采暖分户热计量及分室温控、散热器及管材选择的说明;塑料管材应有根据使用等级确定的管材及其壁厚。
6、是否有空调系统形式及控制要求的说明。
7、是否有消防防排烟设置的说明。
8、是否有人防工程平战用途以及平时采暖、通风、防排烟和战时清洁及过滤式通风设置及其运行转换的说明。
9、是否有关于环保和节能设计的说明。
10、有关施工安装特殊要求的说明。
(二)、平面图:
1、采暖平面图是否绘出管道及其编号、散热器及其数量、阀门、伸缩器、固定支架及防水泄水等装置;管道应注明管径、标高、坡度、坡向。
2、通风、空调平面图是否绘出设备、风管平面位置及其定位尺寸,标注设备编号或设备名称,绘出消声器、阀门、风口等部件位置;风管应注明尺寸、标高。
3、采暖热力入口是否注明建筑物热负荷、系统阻力及入口做法。
4、集中供热的地面辐射采暖系统必须绘出公用立管和户内分、集水器的位置及连接管道,并注明每个房间的建筑热负荷、加热管平面布置图(包括布置形式、敷设间距、管径、计算长度等)。
5、是否地面辐射采暖的填充层荷载提资结构专业。
6、预留住宅空调板尺寸是否具有通用性及位置是否有利于散热或造成热污染。
(三)、通风、空调剖面图:
1、是否注明设备、管道的标高及其与地面和土建梁柱关系尺寸。
2、是否说明通风、空调设备接管尺寸及标高。
3、是否排风、进风管井已提资建筑、结构专业。
(四)、系统图、立管图:
1、简单的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在绘制的平面图上注明安装标高能满足
施工要求时,可不绘制剖面图、立管图。
2、多层、高层建筑集中采暖系统的系统图或立管图是否注明立管编号、管径、标高、坡度、坡向和伸缩器、固定支架。
3、空调水系统是否注明管道及其部件的管径、标高、坡度、坡向等,是否注明制冷设备名称或编号、安装高度及其接口等。
4、通风、空调系统图是否注明风管尺寸和标高,设备名称或编号及其安装高度,是否注明消声器、阀门风口位置、规格尺寸和安装高度。
(五)、设备表:审查其是否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和数量,不得使用淘汰产品。
三、通风1、地下汽车库 :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风机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
2、 地下汽车库通风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风量应按允许的废气标准量计算,且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
3、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附件、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等均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四、环保与卫生1、饮食建筑油烟排放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PB5-2000。
2、 环境噪音:
各种区域的环境噪声不准超过《声环境质量》GB3096-2002 下表规定:
类别 |
适用范围 |
昼间(dB) |
夜间(dB) |
0 |
疗养、高级别墅高级区 |
50 |
40 |
1 |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
55 |
45 |
2 |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
60 |
50 |
3 |
工业区 |
65 |
55 |
4 |
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
70 |
55 |
3、降低设备噪音的措施 :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所需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当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程度时,应设置隔振器或采取其他隔振措施。
五、安全设施穿过建筑物基础、变形缝的采暖管道,以及埋设在建筑结构里的立管,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损坏管道的措施。 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措施和排气、泄水装置。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无风断电保护,设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的生产厂房应设置事故排风。
六、是否与其他专业有互签图纸。